抄寫:譚裕婷(心理三)攝影:許樂妍(中文二)【文:丘庭傑】 |
許多年前,有一齣台劇叫《換換愛》,裡面就出現過一張「愛情兌換劵」,聲稱憑劵就能兌換愛情。將世界上最虛無飄渺的東西,加在最實在、物質化、等量化的交換劵之上,橋段之妙思與狂想,不禁令人莞爾。在情人節前夕讀鍾國強的〈愛的告白〉,竟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「告白」,既可以是說明、表白的意思,也可以指公開的聲明、啟事。在日常生活中,以愛寫成一紙婚書,上面當然不少得疾病貧困、生離死別也不分離的誓語,期限更要來個誇張的一萬年才顯得情感充沛。當愛寫成啟事,正文竟短得最有三個字和一個句號,附帶的註釋和條款便成為了主角,甚至有顛覆正文的意思。
註釋愈是要正正經經地為字眼下定義,便愈見得裝模作樣;每句充滿詼諧,但仔細咀嚼,有些卻又不無道理。註釋一開首就指出「我」並不包括「正常、冷靜或理智狀態」,只有情感高漲、心跳加速的時候,才有此告白。若是如此,如何能保持愛你呢?似乎是每對情侶的煩惱。又例如「純精神性、不附帶任何條件者除外」,一來就拒絕純粹抽象的愛,指出愛需要附帶條件,與一般認知的「無條件愛你」顯然不同。但仔細想的話,世界上的愛,又豈有毫無條件的呢?年齡、性別、身高、體重、血緣、種族,合理或不合理,都總帶些先決條件。「可能是你或不是你,視乎時間、空間而定」,時間久了、異地戀,對象說轉便轉,又確實是難以預料,但不論如何,還是由「示愛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」,不見得有上訴的可能呢。
相信沒有人會在說「我愛你」之後,突兀地說出一聲「句號」的。所以,聽者所想的句號自然純屬猜測。那麼,到底是句號、問號、驚嘆號還是省略號呢?示愛者的立場是怎樣呢?似乎單靠一句愛的告白,是難以找到答案了。
〈愛的告白〉 鍾國強(香港)
我(註一)愛(註二)你(註三)。(註四)
註一:不包括在正常、冷靜或理智狀態,或脈搏每分鐘低於七十下的本體。
註二:純精神性、不附帶任何條件者除外,貨存有限,先到先得。
註三:可能是你或不是你,視乎時間、空間而定;示愛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示愛單位、廣告代理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,以示公允。
註四:認為句號代表完結的意思,純屬猜測,並不代表示愛者的立場。
有效期至:二00七年七月十四日
鍾國強:《門窗風雨》(香港:青文書屋,2000),頁136。
當愛寫成啟事 ── 讀鍾國強〈愛的告白〉
Reviewed by 書寫力量 The Power of Word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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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 13, 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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